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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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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2/05/10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
实施意见明确,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要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等,及时办理调剂手续,业务费、劳务费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下放科研项目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权限;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逐步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
实施意见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可在部门预算批复前预拨科研经费。省科技厅要加强经费拨付与项目立项的衔接,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将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
实施意见要求,通过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开展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等措施,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一审:曹轶
二审:林萌
三审:彭奇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