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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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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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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2/04/29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 4月29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规定》按照地方立法“不抵触、不放水、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的原则和要求,积极开展“小快灵”立法的一次尝试。

  结合贵阳市全民健身工作实际,《规定》针对全市全民健身设施总量不足、欠账较多、配套建设标准执行不力等问题,从全民健身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配置要求、新建居住区、新建学校的体育设施建设等作了详细规定。

市民在观山湖公园“室外智能健身房”锻炼身体

  根据《规定》,新建居住区,除在公共绿地和学校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外,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面积标准配套建设室外健身场地或者室内健身场所,并对应配置安装健身器材。

  为防止在规划建设过程中由于幅度和空间过大,造成执行困难和权力寻租,明确用公式计算的面积标准配套建设室外健身场地或者室内健身场所,并对应配置安装健身器材。公式具体为:室外健身场地用地面积≥规划户数×户均人口数3.2人×人均室外用地面积0.3平方米;室内健身场所建筑面积≥规划户数×户均人口数3.2人×人均室内建筑面积0.1平方米。

  针对全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条件、方式、时间、要求、管理模式等不明确导致开放比例过低的问题,《规定》明确,除寄宿制学校学生住宿期间和特殊教育学校外,本市公办学校应当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和教学日的非教学时段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其中,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每日开放时间不低于6小时。教学日的非教学时段,每日开放时间不低于1小时。

市民在观山湖公园“室外智能健身房”锻炼身体

  《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4年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每3年举办1次综合性群众体育运动会。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培育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结合本辖区传统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组织开展区域特色群众性体育品牌活动。

  《规定》还提出,要推进国民体质监测,促进体卫融合发展。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建立体质监测档案。其中,对学生的体质监测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审:罗亚楠

  二审:李柏杉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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