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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注意事项有这些

  • 时间: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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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2/04/01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本网记者 彭典 杨昌鼎 实习生 何美) 4月1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减税降费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纳税人注意事项如下。

  一是公告所称的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对于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的,区分以下两种情形处理: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为非制造业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供制造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超过50%的说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后,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行业信息变更。对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制造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行业信息,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二是公告所指的中型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小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年销售额的确定有以下三种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三是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也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可以延缓缴纳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一审:丁   憐

  二审:李   蓓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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