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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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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洪英杰 陈鹏)1月22日,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记者从报告中获悉,2021年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惩处交通肇事、高空抛物等案件753件,守护百姓出行安全。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现场
全力护航社会大局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9万件,判处罪犯3.8万人。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犯罪案件7374件。制定《打击毒品犯罪适用刑法量刑工作指南》,统一毒品犯罪量刑标准,重刑适用率较其他刑事案件高16.36个百分点,缓刑适用率低21.34个百分点,新收毒品犯罪案件同比下降26.81%。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判处贪污贿赂案件353件398人。建立七项常态化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工作机制,审结涉黑恶及其“保护伞”案件110件786人,涉案财产执行到位10.75亿元。
全力维护人民生产生活安全。依法审判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01件,判处金安食品公司罚金3.46亿元、判处主要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保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处交通肇事、高空抛物等案件753件,守护百姓出行安全。判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1709件3249人,返还被害人损失7178万元。积极参加“黔盾”行动,依法惩处“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46件,涉及金额49.47亿元。
全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落实防范刑事冤错案件工作机制,对7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29人免予刑事处罚,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14件,确保无罪的人得到司法保护、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对15件案件给予国家赔偿,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人罪犯数同比下降35.19%。
一审:曹轶
二审:林萌
三审:王幸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