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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县管干部任前公示

  • 时间:

    2021/11/11

  • 来源:

    剑河组工

时间:2021/11/11 来源:剑河组工

  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刘志美,女,苗族,1974年11月生,省委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仰阿莎街道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县直机关单位正职领导职务。

  潘胜晖,男,苗族,1988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县政府办公室秘书三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县直单位副科长级领导职务。

  刘进银,男,苗族,1985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县干部信息中心新闻宣传股股长,拟任县直单位副科长级领导职务。

  杨坤,男,侗族,1989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县扶贫开发技术指导中心助理工程师,拟任县直单位副科长级领导职务。

  张强刚,男,苗族,1984年5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拟任县直单位副科长级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7日止

  如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通过电话、信件、短信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向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股反映。

  举报电话:0855-5220550或12380

  举报短信:18386622380

  通讯地址:贵州省剑河县行政中心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股(邮编556400)

  来源:剑河组工

  一审:丁憐

  二审:李蓓

  三审: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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