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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 时间:

    2021/11/06

  • 来源:

    开阳县人大常委会

时间:2021/11/06 来源:开阳县人大常委会

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毛晋辞职的决定

(2021年11月5日开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毛晋辞去开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余代理开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1月5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黄余代理开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1年11月5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简霞为开阳县水务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唐昊的开阳县水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1年11月5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廷万为开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忠平为开阳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秀恒为开阳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德松为开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天雷为开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陈德松的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墙俊的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简霞辞职的决定

(2021年11月5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简霞辞去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开阳县人大常委会

  一审:丁憐

  二审:李蓓

  三审: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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