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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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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 9月15日,贵州28家中、基层法院对37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分别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79名被告人定罪处罚。

9月15日,修文法院依法审判一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其中,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核心罪名的诈骗罪13件26人;涉及上游犯罪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22件51人;涉及下游犯罪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件2人。
在判处的79名被告人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0人,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10年零10个月;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69人,其中判处缓刑的12人,判处罚金共计135.9万元。
在集中宣判的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手段、形式多样,涉及建立虚假网站,通过QQ、微信发布虚假信息,虚构中奖信息,虚假博彩、网络刷单,虚构身份、冒充“大款”恋爱等等多种诈骗手段,以及提供“两卡”或者“四件套”等帮助手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8亿余元。

9月15日,修文法院依法审判一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同时催生了大量上下游犯罪,形成了以电信网络诈骗为核心的违法犯罪黑灰产业链条,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贵州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朱兴告诉记者,全省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刑事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审:罗亚楠
二审:李柏杉
三审:王幸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