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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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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本网记者 吴蔚) 8月27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十三五”期间,贵州共支出急难救助资金1.86亿元,临时救助制度实现全覆盖。“十四五”期间,贵州将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覆盖范围,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贵州基本民生保障迈上了新台阶。低保对象认定机制、标准调整机制、分类施保机制、资金筹集机制、组织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等六大机制建立健全。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45元和每人每年4318元。
“十三五”期间,贵州临时救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救急难”机制率先全面建立。全省共对1.07万例生活陷入困境、生存面临危机的急难家庭实施急难救助,支出急难救助资金1.86亿元。
按照“十四五”规划,未来五年,贵州社会救助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健全,社会救助体制机制高效顺畅,服务管理便民惠民,兜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到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占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分别不低于26%和35%,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应补尽补。
“十四五”期间,贵州将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覆盖范围,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建立急难发生地“紧急先行救助”制度,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完善临时救助办法,区分急难型对象和支出型对象,分类分档给予临时救助。
全面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政策。根据救助对象经济状况、困难类型、基本生活困难期限和当地临时救助资金筹集情况等,参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类分档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保障家庭对象1至6个月的基本生活,保障个人对象从发生特殊困难至获得家庭支持前期间的基本生活。
健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使用。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增强兜底保障合力。
一审:朱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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