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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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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凤鸣高冈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1/08/19
来源:凤鸣高冈微信公众号

据李立、龚其科2名同志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凤冈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 立同志辞去凤冈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
接受龚其科同志辞去凤冈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
凤冈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