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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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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陈李育)近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贵州省将在2025年建成省、市、县、乡四级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

《方案》明确,贵州省所有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救护车辆要按照行业标准统一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省、市(州)急救中心将独立设置,处置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时,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授权下履行调度职能。同时,依托县域内综合水平较高的医疗机构设置县(市、区)级急救中心,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负责本县域内县乡急救网络日常管理、急救资源汇总上报、应急值守、培训等工作。依托乡镇卫生院设置急救站、村卫生室设置急救点,实现县乡急救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院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运行。

《方案》提出,通过市(州)急救中心指挥调度信息平台与救护车车载通讯定位、急救人员移动终端信息系统的连接,实现市(州)急救中心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指挥调度,有效缩短急救调度时间,提高急救反应能力。

按照《方案》,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辆及国家、省级、市级紧急医学救援车辆在执行紧急救援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优先为救援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确保救护车和紧急医学救援车辆在执行救援任务时快速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
到2025年,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可持续发展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省、市(州)急救中心独立设置,全省建成省、市(州)、县(市、区)、乡四级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平均反应时间少于15分钟;农村地区服务半径控制在10至20公里,平均反应时间少于30分钟。以市州城区为单位,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一辆救护车。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市州辖区内负压救护车配置不低于40%。规范配备车辆、担架等运载工具及车载医疗设备、通讯设备。全省所有救护车全部纳入属地市级(州)级急救中心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全省院前医疗急救智能化指挥调度系统全覆盖,省市县三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120呼救电话实行市(州)级急救中心统一受理、统一指挥调度,与本级区域健康信息平台、二级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联通与共享。全省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100%,10秒内接听电话比例达到95%,3分钟出车率达到95%,平均呼叫满足率达到95%。院前医疗急救病历书写率达到100%,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8%。院前医疗急救人员专业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乡镇卫生院达70%以上。急救服务满意度逐年提升,医疗机构院前急救医师数量基本满足服务需求。
一审:曹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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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王幸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