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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5个名额!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开始

  • 时间:

    2021/06/23

  •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时间:2021/06/23 来源:农业农村部

  6月23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网发布《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额分配表中,贵州有15个名额。

  

  《通知》明确,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主体为行政村或行政镇(乡)。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导产业基础好。申报村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万元;申报镇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

  融合发展程度深。实现了链条化、一体化发展。电子商务、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生态涵养等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已有初步发展。

  联农带农作用强。已成立农民合作社,申报村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村常住农户数的50%以上,申报镇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镇常住农户数的30%以上。

  特色产品品牌响。申报村(镇)推行标准化生产,主要经营主体有注册商标,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主要产品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所在县已获得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的村(镇)可优先申报。

  《通知》要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分配名额(见附件1)组织申报推荐。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精心组织,高度重视“一村一品”发展工作,按照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认真核实。7月30日前,由省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将推荐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特色产业处。

  《通知》还强调,今年,农业农村部将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动态监测工作。前十批已认定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需登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信息监测平台更新年度数据。对于行政区划调整、主导产业变更、示范作用不强及连续两年不更新数据的示范村镇,经我部核实情况后,将取消其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资格并予以通报。各地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于7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数据更新工作。

  来源:农村农业部

  一审:罗亚楠

  二审:李柏杉

  三审: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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