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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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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1/06/18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骆文文) 《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标志贵州政务服务进入法制化轨道。
如在《条例》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中明确规定,对于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的共享和运用,从好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从政策文件上升至法规。《条例》对于贵州政务服务改革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从立法上破除、从立法上解决、从立法中规范。
在针对政务服务的监督方面,如“好差评”、明察暗访、办件监测等,在《条例》第六章“政务服务监督管理”中,用了八条内容将这些社会化监督上升为法律监督,保障监督评价体系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据悉,《条例》分为八章60条,包括总则、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程序、政务服务便利措施、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涉及相关制度机制26个。《条例》的出台为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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