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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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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记者 程曦)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居民文明养犬行为,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城市环境,4月30日,中共贵阳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等多部门联合发布《文明养犬倡议书》,倡导广大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贵阳市召开不文明养犬集中宣传教育整治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

志愿者宣读《贵阳市文明养犬倡议书》
《文明养犬倡议书》全文
贵阳、贵安全体市民朋友们:
犬是人类的朋友,养犬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慰藉,但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带来了犬吠扰民、意外伤害、污染环境、疫病传播、恶意弃犬、流浪犬扰民等诸多社会问题。为持续巩固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让我们的生活更温馨,环境更美好,人际关系更和谐,人犬相处更文明,我们共同倡议:
一、遵规守约、依法养犬。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关于饲养犬只的有关规定,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和犬只疫苗注射。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二、加强管理、安全养犬。外出遛犬时为犬只戴上犬绳、嘴套、犬牌,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除了导盲犬、助残犬外,不带犬进入饭店、学校、医院、商场、公共交通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其他设置禁入标识的区域。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同意。
三、爱护环境、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避免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随地排泄,随身带好清理工具,及时妥善清理犬只粪便。不在公共楼道、楼顶、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
四、尊重他人、文明养犬。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避免纠纷。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戴嘴套等有效强制措施。乘坐电梯时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发生犬只伤人等事件时,应立即对伤者实施救治,并承担相应责任。不遗弃、虐待犬只。
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们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共同维护文明、健康、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为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和加快推动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审:朱若岚
二审:林萌
三审:王幸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