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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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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林建安 记者 倪淑琴)“2020年,在全省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让打‘假官司’者无处遁形!”日前,贵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树生表示,贵州检察机关亮剑虚假诉讼,2021年将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推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

多措并举识别虚假诉讼,让打“假官司”者无处遁形
随着贵州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推进,一些不法分子瞄准拆迁补偿政策,妄想通过虚假诉讼获取非法利益,实现自己一夜暴富的幻想。
2012年,王某在贵阳市的一栋房屋(无产权证)面临征用。因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补偿款比无合法产权的多,为达到多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的非法目的,王某与李某友合谋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获取法院执行裁定书办理了房产证。在涉案房屋被征收时,多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54万余元。
2018年,贵阳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王某、李某友涉嫌诈骗罪一案时,发现可能涉及虚假诉讼,遂对王某、李某友虚构合同骗取国家补偿款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最终查明了王某与李某友合谋串通,虚构民事法律关系,通过合法诉讼形式最终达到非法目的的事实。
2018年9月28日,贵阳市乌当区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指出王某、李某友的虚假诉讼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建议人民法院撤销涉案调解书。贵阳市乌当区法院裁定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并于2019年9月24日判决撤销涉案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
贵州检察机关除了在开展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中同步审查是否存在虚假诉讼情形,还通过发布线索征集公告、运用大数据手段进行关联搜索、加强与内部刑检部门及外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等方式,多措并举破除虚假诉讼线索难的问题,最大限度发现和打击虚假诉讼。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956件,同比上升178.7%,提出监督意见619件,同比上升420%,有效遏制虚假诉讼的增长势头。
聚焦重点领域重拳出击,让打“假官司”者吃真官司
2015年,马某兴利用其保管的任某贵所有的一张银行卡,从其妻黄某的银行账户向任某贵账户转账51万元并随即转回。2016年8月,马某兴之妻黄某以任某贵2015年向其借款51万元不还为由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任某贵返还黄某借款本金51万元及利息。
2018年8月,毕节市检察院发现该案可能涉嫌虚假诉讼。根据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发现马某兴涉嫌从事违法放贷活动。通过调查任某贵涉案银行卡账户的开户、交易情况,发现存在该卡留存电话号码非任某贵使用,涉案51万元借款进入该账户后,随即被分为两笔转入马某、黄某涛账户等异常情况。遂向公安机关依法移交马某兴涉嫌非法经营等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在掌握虚假诉讼初步证据后,检察机关对马某兴进行调查,其承认操作黄某、任某贵、马某、黄某涛账户进行51万元资金空转的事实。
2019年5月,毕节市检察院以马某兴、黄某隐瞒案件事实提起民事虚假诉讼为由对黄某诉任某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出抗诉。2020年3月,毕节市七星关区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认为原审属虚假诉讼,判决撤销原审判决,驳回黄某的诉讼请求。黄某不服上诉至毕节市中级法院,该院经二审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贵州省检察机关聚焦虚假诉讼集中的民间借贷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领域开展精准监督,2020年对该领域的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监督意见479件,占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总数的77.38%。通过监督,为42人挽回经济损失600.81万元,为3个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746万元。
借助重点专项工作,健全虚假诉讼防范机制
借力扫黑除恶、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专项工作,贵州省检察机关把虚假诉讼监督与“破网”“打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既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又为监督虚假诉讼提供线索来源。
“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加强沟通协调,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杜树生介绍,“检察机关在对虚假诉讼依法监督后,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机关、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等各家的联动联防,在虚假诉讼的防治上建立健全了相关机制。”
据悉,贵州省检察机关通过与法院、公安、司法部门会签规范文件,明确信息互通与协调办案模式,目前共建立统一、顺畅、高效的联合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机制14项。
一审:朱若岚
二审:彭奇伟
三审:王幸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