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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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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倪淑琴)记者从贵州省检察院获悉,贵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打出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组合拳”,三年来,对侵犯民营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167人、提起公诉3559人,办理涉企民事检察案件1397件,通过办案为5亿余元企业财产提供了司法保护。

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对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司法保障
凡是针对民营企业、企业家的不法侵害,坚决“零容忍”。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侵犯民营企业、企业家人身财产权或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167人、提起公诉3559人,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程度帮助企业挽回损失。
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监督力度,办理涉企民事检察案件1397件,通过办案为5亿余元企业财产提供了司法保护,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47件,提起公益诉讼42件。
以专项立案监督和“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对涉企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侵犯民营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90人,对不应当对民营企业负责人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4人。

改进办案方式,防止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贵州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少捕”“少押”“慎诉”理念,不仅有效防止了办理一起案件垮掉一个企业的情况发生,还取得了办理一件案件帮扶一个企业的好效果。
严格把握,综合判断,能不捕的依法不捕、能不诉的依法不诉、能判缓刑的就依法提出判缓刑的建议,坚决防止“构罪即捕”“入罪即诉”。2018年以来,对涉罪民营企业人员不捕866人、不诉930人、提出判处缓刑的量刑建议308人。对涉嫌犯罪被逮捕的逐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225人,坚决防止“一押到底”,给企业经营带来困难。
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实行涉民企案件强制性措施法律监督责任清单制度,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68次。
实行涉企案件“一案一回访”。坚持每案必访、定期回访,共回访涉案企业6113次,促进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检企共建”,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发展
贵州检察机关主动加强对企业正常经营中法律风险的研究分析,帮助企业不断提升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避免陷入法律风险之中。

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调研活动,广泛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2018年以来,共走访调研企业4025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364份。
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在企业、商会、行业协会挂牌设立法律服务联络室,组建法律服务团、法律服务组深入企业开展优质法律服务。全省各级检察院送法进企业2994次,引导企业家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深入开展定点联系帮扶民营企业活动。针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今年,全省每个检察院都确定了一家以上急需帮扶的民营企业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共确定了200余家,坚持“一企一方案”,量身定制专门的法治“套餐”。省检察院根据省工商联的推荐,确定了绿地环保集团和通源集团作为定点联系企业。
建立健全机制措施,常态化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出台《在刑事检察司法办案中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46条指导意见》等保障措施,构筑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检察防护网”。
联合省法院、公安厅、工商联建立联动机制,开启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努力做到企业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探索服务模式,为企业健康发展送上更多“法治礼包”。建立典型案例库,收集整理2018年以来办理的涉企典型案例300余件,向社会公开宣传、发布典型案例240个,引导企业注意防范和化解风险,守法合规经营;建立企业风险库,梳理汇总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风险问题,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建立企业意见建议库,不断改进服务企业方式方法,提升服务保障企业的能力水平。
一审:胡宏涛
二审:彭奇伟
三审:王幸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