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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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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程曦)8月28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30370件,审结27271件。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升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情况
刑事审判: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2042件判处罪犯3168人
据了解,近年来,贵州省法院围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助推“六稳六保”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着力点,高质量服务保障绿色发展。
刑事审判方面,全省法院持续强化刑事审判制裁力度,依法打击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各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生态屏障安全。
出台《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南(一)》,着力提升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的量刑规范化水平;制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理环境资源相关案件的意见》,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
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2042件,审结1939件,判处罪犯3168人。
民事审判: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案件19281件
民事审判方面,强化民事审判保护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追究环境污染者和资源破坏者的民事责任,推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全面优化,充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两年半来,全省法院依法审理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导致的损害赔偿民事案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科学判断因果关系,在鉴定困难、鉴定成本过高或不宜进行鉴定的情况下,通过参考专家意见合理确定损失数额。
依法审理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纠纷案件,准确认定矿业权出让、转让、出租、承包、抵押合同的效力,促进矿产资源行政监管,规范矿业权市场行为。依法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案件,明确生态流量的重要价值,保障全流域水生生态系统基本功能正常运转,努力实现供水、通航、灌溉、养殖等各种水用途之间的最佳平衡;依法审理林地纠纷,依法认定林地发包、承包、转包等合同的法律效力,保护防护林等特殊林地生态价值。
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案件19281件,审结17256件。
行政审判:共受理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9047件
行政审判方面,全省法院继续强化行政审判监督作用,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依法审理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有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9047件,审结8076件。
其中,锦屏县法院审理的锦屏县检察院对锦屏县环境保护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企业持续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一案,依法确认锦屏县环境保护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入选最高法院第二批公布的“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江口县法院审理的江口县检察院诉铜仁市国土资源局、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怠于履行监督管理法定职责及滥用职权一案,入选2018年3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环境公益诉讼:共受理197件审结166件
环境公益诉讼方面,继续强化环境公益诉讼和损害赔偿诉讼,充分保障国家利益和环境公共利益。
出台《关于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公益诉讼审理程序,探索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的途径,加大对环境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力度。积极稳妥受理和审理检察机关、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产生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如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首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首例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授权试点行政公益诉讼案后全国首例判决等。
出台《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规程(试行)》,妥善审理赔偿权利人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发出了全国首例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的司法确认书,赋予磋商协议强制执行力,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方案所吸纳。
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97件、审结16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15件、审结15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0件,行政公益诉讼2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8件。
一审:罗亚楠
二审:李柏杉
三审:王幸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