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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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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0/08/14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王珏)记者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因交通违法,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乌当区分局依法对849台二、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小型及中大型客货车进行扣留,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
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上述各分局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将对被扣留车辆依法处置。
附件:2020年第八批需公示报废车辆的目录(观山湖区分局、乌当区分局)
记者:王珏
编辑:罗亚楠
编审:李柏杉
审签:王幸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