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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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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张鸿杰)“他昨天又来了,这是第6次了,已经严重威胁到我们的生命安全。”6月28日,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龙国际花园的多位业主表示,从6月16日至27日,多次有人故意打开小区42栋、43A栋、43B栋的楼道消防栓,导水漏进电梯,电梯发生骤停、瘫痪。

按照规定,消防管网的供水管道阀门工作状态时应该锁定开启状态,保持24小时不间断供水。
6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金龙国际花园小区。有小区业主告诉记者,每次事发时都有人被困在电梯内,情况十分危险。警察也来了多次,都没有找到肇事者,小区业主人心惶惶。
“电梯第一次瘫痪发生在6月16日19时,43B栋的郑女士带着孩子和母亲出门。当电梯降至负一层时,电梯门突然无法打开,紧接着电梯内就下起‘大雨’。”43A栋业主魏先生说,人被救出3小时后,42栋17层的消防阀门又被打开了。

被淹电梯已经贴上了温馨提示
随后几天,6月21日15时,43A栋17层的消防阀门被打开;6月24日,42栋13层的消防阀门被打开;6月26日16时,43A栋11层的消防阀门被打开。
“最可气是在6月27日,维修工人刚刚抢修完43栋的电梯,检查至42栋9楼时,发现9楼的消防阀门又被打开了。要不是被及时处理,刚刚修好的电梯又得遭殃。”魏先生说。
对于肇事者的行为,小区的业主都很无奈,涉及消防栓被打开的3栋楼中,最低的25层,最高的30层,住户中老人和小孩较多,电梯一经损坏给大家带来很多不便。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该小区的物业合同于5月30日到期,且业主委员会面临换届,管理比较松懈。
金龙国际花园物管经理肖志洪告诉记者:“3栋楼外的监控视频已经交给金华园派出所,警察正在对比视频找人。但关于3栋楼6部电梯10万元的维修费,物业公司无法承担。”
肖志洪还表示,接下来几天他们将对3栋楼原来的4名保安增至12名,并加强巡逻频率,此外还会增加隐秘摄像头。
金龙国际花园居委会书记、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吴江说,他们将加强对小区的巡逻、防控,其他事项暂不方便透露。
律师说法: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贵州慎行律师事务所赖雨亭律师。
赖雨亭律师表示,根据《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消防栓属于消防设施,消防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故意打开小区消防栓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个人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私自开启消防栓的行为导致公私财产损失,受害人可以据此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如果行为人有目的的损坏公私财务,并达到一定数额的话,那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或寻衅滋事罪,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张鸿杰
编辑:罗亚楠
编审:彭奇伟
审签:李柏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