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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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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时间:2020/06/29
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扶贫与民生监督检查室(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原主任(试用期)李超超涉嫌受贿一案,由黔西南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晴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超超作出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经黔西南州纪委常委会、州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超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