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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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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程曦 倪淑琴)6月9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贵州省行政机关败诉案件2956件,败诉率为26.57%,较2018年下降0.27个百分点。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全省行政审判工作相关情况
“败诉率的下降一方面表明了我们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力度大,另一方面也表明我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在逐步提升。”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霞介绍,通过对2019年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分析研究,发现行政机关败诉主要源于两方面的问题。
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程序违法和实体违法。程序上,主要表现为部分行政机关程序意识淡薄,如行政执法时,违反法定程序和不遵循正当程序,审判实践中,因程序违法导致的败诉,在全省的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中的占比较大;实体上,主要是权责意识不强,表现为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或滥用职权、超越职权。
行政应诉方面,主要体现在:证据意识不强,比如应诉时不举证、超期举证、举证不充分,庭审中举证、质证不够;应诉能力不够,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出庭人员庭前准备不足,不了解案情,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难以应对庭审诉辩。
为解决以上问题,贵州法院建议,行政机关要强化职权意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将政治上的讲规矩落实到施政中的讲规则,避免无职权执法、越权执法,特别是机构改革中,在法律法规授权的法定职责尚不明晰的情况下,依法规范执法主体范围,做到权责明晰、依法履职。
强化诚信意识,对确因公共利益需要行使行政优益权的,应给予行政相对人合理补偿。
强化程序意识,积极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强化程序违法的风险意识,充分保障相对人陈述、申辩等权利,减少程序瑕疵,避免程序违法。
强化行政处置意识,进一步发挥自我纠错和行政复议等内部纠纷化解机制作用,对相对人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行政行为确存在错误的,主动依法纠正。
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应主动向同级人大汇报,接受监督指导。同时,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及时公开信息、发布专项执法情况,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精准度和依法行政水平。
记者:倪淑琴 程曦
编辑:罗亚楠
编审:彭奇伟 李柏杉
审签:李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