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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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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倪淑琴)近日,遵义中院用不到两天的时间帮助一企业避免了因账户冻结、资金无法调配而影响复工复产的现实难题,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及时有效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2019年底,遵义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某建设公司)因涉及一起民事纠纷,其在某银行的承兑保证金账户(2020年3月25日到期)被一审法院冻结。该案进入二审程序后,某建设公司向遵义中院提出变更保全申请,请求对该案涉保证金账户予以解封。
为贯彻落实中政委、两高两部《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有关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要慎重使用逮捕、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的重要指示精神,遵义中院民二庭承办法官在收到该申请后,考虑到某建设公司的银行承兑保证金账户即将到期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影响到该公司的征信、资金兑现和复工复产期间的正常运行。承办法官立即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和讨论汇报,并于次日与诉讼保全申请人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向其充分释明承兑保证金账户一般只能冻结、不能扣划的法律规定,告知其在被申请人提供其他等值财产担保的情况下,权利也能得以实现。
最终,遵义中院在确保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和征得申请人自愿同意后,依法对某建设公司的承兑金保证银行账户予以解封,切实帮助该企业解决了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中出现的资金筹集、商业兑现和支付等问题,为该企业进一步顺利复工复产赢得时间、减少阻碍。
记者:倪淑琴
编辑:罗亚楠
编审:李柏杉
审签:王幸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