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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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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魏善惠 本网记者 周泓洁)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用“无接触”宣传方式开展“3.15”系列活动。
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消费维权案例和警示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疫情投诉热点,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及电信、联通、移动三大运营商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疫情防控期间科学、理性消费,警惕消费陷阱,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不盲目抢购防疫用品等。从消费维权角度,将事后监管提前到事前预防。同时,向社会公布全局组织调解的办卡发生纠纷、购买商辅因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办理按揭、保险押金到期不能及时退还、防水漆质量投诉等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宣传活动搬到线上、屏上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借助大方县融媒体中心网络,户外显示屏,企业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公共媒介,宣传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消费年主题活动。在大方县新民路、人民中路、大方中心、大方县迎宾大道等主要街道、商场、集贸市场等播放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视频,倡导消费者健康消费、科学消费、文明消费。进一步加大对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生鲜食品、药品、保健品、产品质量及特种设备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无接触”背后,是扎实的线下备勤
为有效预防、处置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类应急措施,3月份以来,大方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放心消费我护航”执法备勤系列活动。包括开展疫情期间学校食堂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大培训和大检查;护航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大检查;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和抽检工作;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新上线的口罩厂和红外额温计生产厂家产品抽样送检;野生动物专项大检查等。并确保投诉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有诉必接、有接必应,有应必果,及时调解消费纠纷,实现对涉及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全方全位多角度监管。
统计显示,2020年1月23日至3月15日,该局检查农(集)贸市场535次,各类生产、经营户7354户,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和作坊59户次、食品经营户5887家,药品生产企业4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962家,其他经营单位351户次,特种设备修理服务单位7家、使用单位80家,从业人员2314人,产商品相关生产企业13家,检查农资经营户181户,检查学校食堂并开展疫情培训48所学校。对39起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没款11057.50元上缴国库。下达价格明码标价责令整改通知书37份,完成化肥抽样57个并送检。指导651家简餐商铺(线上335家、线下316家)开业,并继续加强督促和指导恢复营业场所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3条。
记者:周泓洁
编辑:罗亚楠
编审:李柏杉
审签:王幸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