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近日,贵州省大数据局发布通知,为积极应对疫情,稳经济、稳投资、稳增长,帮助企业度过难关,2020年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适度放宽了要件审核要求,并对对参与、支持疫情防控的大数据项目予以倾斜。
通知明确,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在申报时限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等要件的,按照“容缺后补”原则,可先提供财务报表等,书面盖章说明并承诺在疫情结束一个月内提交,完善相关材料。各项目单位要抓紧完善资料,切实推动项目建设,提高申报材料质量,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各地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切实把关,将更多优质项目推荐上来。
对于资料欠缺较多的项目单位可选择申报项目储备库,各地主管部门将储备项目和专项资金项目一并推荐提交贵州省大数据局,并加强项目辅导培育,储备项目条件成熟后可直接转化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
对参与、支持疫情防控的大数据项目予以倾斜,申报类别参照《2020年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执行。
疫情期间,实行线上办公,依托“一云一网一平台”和“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综合采取电话、网络、照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项目评估评审,“不见面”完成项目审核流程。对确需提交项目资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文件,待疫情结束后补交原件。
因各地复产复工条件和时间各有不同,取消原2020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批次安排,申报项目时间截止3月30日,期间不限制各地主管部门报送推荐批次。各地要坚持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两手抓,加强对项目申报和项目建设的指导服务,共同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相关项目申报联系人:刘雨0851-86838861;唐燕群0851-86894301。
编辑:陈白
编审:李柏杉
审签: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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