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陈李育)近日,贵州省转发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设立应对疫情心理援助热线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就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疫情防控组和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协调本级政法、教育、民政、通信及群团等相关部门,组织各系统(含社会心理干预机构)精神卫生、心理学专业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工作者及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积极发挥专业队伍及社会各界作用,主动参与和支持疫情期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同时,将心理干预相关经费纳入部门统筹。
设立心理热线并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明确专人7×24小时值守并做好记录,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
不定期分析研判咨询者心理,发现突出问题或可能发生应激事件时,要及时按程序报告并主动应对处置。
省直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及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认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做好信息材料收集和信息研判。
各市州、省直各有关工作部门及183家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及发热门诊(医院)要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各系统实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日报告制度,省疫情防控组定期收集汇总各系统工作情况。
省级设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热线援助电话:0851-88417888
记者:陈李育
编辑:罗亚楠
编审:李柏杉
审签:王幸韬
| 贵州对医学观察等重点场所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2020-02-07 | |
| 疫情防控期间 贵阳市开通民政救助“绿色通道” 2020-02-07 | |
| 【专题】战“疫”有法!贵州100名律师线上解答疫情防控法律问题 2020-02-07 | |
| 【战疫播报】铜仁市教育局强化疫情防控督导工作 2020-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