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彭典)“我们要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守护好蓝天自云。”1月18日,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贵州省政协委员、省林业局副局长、省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向守都发言时表示。

贵州省政协委员向守都发言(向忆峰摄影)
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强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扬尘污染治理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内容,贵州省在扬尘污染治理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和监管还不到位;二是季节性扬尘污染突出;三是扬尘污染治理能力不足。为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守护好贵州省蓝天白云,建议如下:
一、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防治建筑施工扬尘。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6个100%”的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监管,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实施城区和城郊结合部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制定城区渣士、砂石料、散煤等运输管理措施,规范洗车场管理,加强“脏车”入城管控。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实行规范化管理,硬化施工通道和物料堆放场所,采取封闭式仓库、喷淋抑尘等措施,对土石方、建筑垃圾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物料装卸配备喷淋等防尘措施,转运物料尽量采取封闭式皮带输送,有效控制无组织扬尘排放。
二、落实扬尘污染联防联控措施
强化监督。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大数据为基础,督促施工单位设置PM2.5、PM10和噪音自动监测仪器。重点区域内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建设周期1年以上的建筑工地要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强化联动。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和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建立联动监督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査,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管執法力度,严厉打击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未落实措施的建筑和运输单位处罚力度。
三、落实重点城市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制定和执行好冬春季空气环境质量应急预案。以预防和减少轻、中度污染为着力点,强化政府组织指挥、部门联动、生杰环境部门监督的空气质量应急工作机制。根据预警预报结果,及时启动预案,落实应急监管和临时减排要求。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各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
四、落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
各级政府应建立考核、间责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检査推动落实。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动落实道路扬尘治理措施,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交通运输和公安交管部门负责组织推动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扬尘治理措施。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扬尘污染治理的监督检査,督促企业落实堆场扬尘治理措施。
作者:彭典
编辑:应腾
责任编辑:彭奇伟 李蓓
终审: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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