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远莉 彭典 洪英杰)“与相对成熟的工商业主体比较,贵州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处于成长的初级阶段,面临一些‘成长的烦恼’,建议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20年1月16日,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省政协委员秦天志对毕节市政协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省政协委员秦天志在会上发言(贵州政协报 王吟/摄)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一个结构优化、特色高效的农业产业体系正在贵州大地形成。但在调研期间发现,贵州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多、不强、不优的问题仍然存在。包括农业生产先天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发展扶持政策仍需完善,农业发展风险可控仍有差距等。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舍得投入,“筑巢引凤”——
根据主导产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积极整合绿色产业基金、扶贫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在土地流转、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着眼长远,“放水养鱼”——
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开展农业设施设备抵押贷款和生产订单融资,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并落实各项优惠、奖补政策。
一视同仁,“同台唱戏”——
落实好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8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培育和引进更多的龙头企业。支持国有平台公司进入农业产业,通过联合、参股、兼并、租赁等方式培植一批带动能力强的本土企业;推动合作社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给予本土创业与外来投资同等待遇。
高度负责,“风险共担”——
继续推进农业保险,落实好已出台的保险政策和措施,同时争取“农业保险+保险资金支农融资”业务在贵州优先试点。丰富保险品种,简化手续程序,为经营主体入保、赔付提供优质服务,发挥“保险托底”作用,为农业经营主体筑牢“防火墙”。
作者: 李远莉
编辑: 应腾
责任编辑: 彭奇伟 李蓓
终审: 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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