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洪英杰)1月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有关任免案。
决定任命:
李静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朱兴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唐桂新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赵君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常礼贵、冉飞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李丽、陈茂华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张永成、舒宇亮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李静、张永成、陈茂华、舒宇亮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朱兴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唐桂新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君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常礼贵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丽、冉飞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军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记者:洪英杰
编辑:邵梦洋
编审:李柏杉
审签: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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