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 于泳水)12月30日,记者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20年元旦起,全省高速(一级)公路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统一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统一基本收费标准为0.5元/公里。
记者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明年元旦起,全省高速(一级)公路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统一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据了解,此次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包括以下内容。
货车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方面,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行业标准统一货车车型分类标准,新增专项作业车类型。六类货车收费系数分别为1:1.4:3:4.2:4.5:6.15,专项作业车收费系数参照货车标准执行。
符合收费条件桥隧收费标准方面,对符合收费条件的桥隧单独计费,合并征收车辆通行费。货车基本收费标准调整为:一类货车通过一类桥隧通行费1.1元/每车次,桥隧分类系数为1∶2∶3∶4∶5。
大件运输车辆收费系数方面,对六轴以上货车(大件运输车辆),以六类货车收费标准为基数,每增加一轴增加0.5收费系数,最高系数为10。
据悉,货车计费方式调整后,鼓励货车在合法装载范围内,在合法装载前提下,满载与空载通行费收费一致,倡导提高货车实载率。
以某4类货车(4轴)行驶秦棋站-都匀西站(贵都高速)为例,空载时车货总重19吨、标准装载时32吨,原计重收费通行费分别是210元和340元,按车(轴)型收费均是255.1元,与按计重收费相比,空载时通行费增长21.5%,标准装载时通行费下降25.0%。
“货车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后,一是有利于加快实现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提高公路通行效率,减少拥堵,便利群众,二是促进物流业提质增效,促进公路货运行业集约经营,引导货车运输提高实载率,从而提升社会整体运输效率。”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需要注意的是: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OBU)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编辑:刘竹寒
编审: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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