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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提供他人车辆信息给银行办理ETC 男子被批捕
2019/11/27 作者:张鸿杰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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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张鸿杰)记者从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大方检查”获悉,该公众号11月27日发布的一篇题为《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批捕》的文章称,近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批准逮捕。

“大方检查”微信公众号截图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5月,徐某等人在贵安新区成立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为汽车租赁行业提供服务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徐某为拓展公司业务,在为贵州省内相关汽车租赁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在未取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提供他人车辆信息给贵阳市花溪区某银行办理车辆ETC,情节严重。

  经依法审查认为:徐某在未取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提供他人车辆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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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编辑:邵梦洋

  编审:李柏杉

编辑:李柏杉 主编:李柏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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