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
何家琴同志任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赵飞同志任贵州绥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石崇军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