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邵梦洋)按照《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8〕1号)等相关规定,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16号),现将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432元/人·月,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611元/人·月。
现按规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各有关机构和个人可于2019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将意见或建议书面发至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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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应腾
编审: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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