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远莉)10月14日,多彩贵州网记者从贵州省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黔东南州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12亿元,所筹资金9亿元用于东方城建“凯里东方广场(韶山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3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批复明确,本期债券由牵头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同时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批复规定,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分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本期债券上市后,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相关交易场所应建立隔离制度,禁止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同时债券发行人应按照核准的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发债资金,并做好债券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确保债券本息按期兑付。
编辑:林萌
编审: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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