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洪英杰)9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有关任免案。
决定任命:
李 勇为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 霞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明荣、余民燻、杨 芳为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石子友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杜树生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
王 霞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德昌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家斌、姚颖超、王仁高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尚 勇、刘南翔、宫 松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石子友的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编辑:刘竹寒
编审: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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