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客运车辆难道不是用来坐人的?不过,有些驾驶员却改变了它的用途。9月21日,贵州省大方交警查获了一辆改装车辆,5座的客运车被驾驶员改装成了“运输车”,竟然装了40头猪崽。
9月21号上午11点多,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七中队的民警,在广成线1551公里加50米(贵毕路黄泥塘变电站)处执勤时,一辆小型客车从黄泥塘往黔西方向行驶,当执勤民警对该车例行检查时,突然闻到一股浓烈的臭味。
随后,民警打开车门,发现一辆限坐5人的小型普通客车车厢内,竟然装载40头猪崽,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陈某某为了将猪崽从黄泥塘运到黔西县饲养,便将客车后排座位拆除,改成铁笼来运输生猪
经查,该名驾驶员陈某某为了将猪崽从黄泥塘运到黔西县饲养,便将客车后排座位拆除,改成铁笼来运输生猪。
民警对驾驶员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并告知其15日内到大方公安交警七中队接受处理。对其违规运载的生猪,移交黄泥塘农业服务中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根据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邵梦洋
编审:李柏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