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彭奇伟/文 吴蔚/图)9月23日,记者从贵州省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上获悉,自1980年1月以来,贵州地方立法从无到有,法规制定由少到多,成效显著。
9月23日,贵州省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在贵阳举行。
截至今年8月,贵州现行有效的法规371件,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183件。其中,《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等多部法规走在全国前列,切实发挥了立法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
据贵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审议着力点放在具有贵州特色的重点领域立法上。其中,2016年制定的《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被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高度评价为“这是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工作的典范”。2016年以来制定的5件大数据法规,至今走在全国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出台74件生态环保法规,为守护和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绿色园筑牢制度屏障。
编辑:邵梦洋
编审:李柏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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