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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你的工资!贵州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9/09/18 作者:本网记者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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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 记者18日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获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我省2019年度工资指导线: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

  工资指导线适用于贵州省境内所有企业(包括中央在黔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分配。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本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当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按基准线确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但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0%的企业,可按基准线至上线区间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较好,但其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企业,应按低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经济效益大幅下降和亏损企业,可参照下线增长工资。亏损严重且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其工资可以不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各类企业在安排职工年度工资调整时,应参照工资指导线、同行业工资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按照《贵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要求,与职工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理顺分配关系,完善企业内部职工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企业在确定工资增长时,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岗位职工工资水平。同时,要妥善处理、合理确定企业经营者与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及收入比例,职工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的工资不得增长。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编辑:林萌

  编审:赵兴智

编辑:赵兴智 主编: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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