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夏志翔 许璇 本网记者 刘力华)欠款数百万不还,还一拖再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义务的“老赖”马某洪,最终在遵义高铁站落网。
9月4日8时20分许,遵义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车站广场巡逻时,接到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的求助,称有一名被该院列入重点被执行名单的人员马某洪于当日7时许从重庆西站乘坐D1861次列车返回遵义,请求民警在站区帮助寻找。
随后,民警根据协助函相关信息,立即带领执行局工作人员和两名保安在各主要通道进行布控。20分钟后,D1861次列车准时停靠遵义站,布控人员分别在站台寻找和出站口堵截。最终,民警在出站口验票处将马某洪当场查获,核对身份信息无误后,交由执行局工作人员处理。
民警与执行局工作人员在出站口将马某洪挡获
据了解,马某洪现年32岁,家住遵义市红花岗区。2016年4月,马与朋友一道准备经营服装生意,因为资金短缺,便向某银行借款400万元人民币,到约定还款时间后,他却音信全无。为维护权益,银行将其告上法庭。2018年8月,汇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而马某洪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该院判决马某洪等人偿还借款本金4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仍不见其踪迹,该银行便向汇川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司法机关提示,为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除《民事诉讼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对欠钱不还的判决执行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相关情况予以明确,近年来,又相继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被列入执行名单的人员应履行相应义务,避免触犯法律法规。
编辑:刘竹寒
编审: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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