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吃了几颗槟榔。”贵州省铜仁高速交警松桃大队在辖区内查获一名“酒司机”,而且这名驾驶员已经是二次酒驾了,但面对这次酒驾,该驾驶员坚称只是吃了槟榔。
9月3日凌晨,民警对入省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黑色轿引起民警注意,驾驶人石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酒精呼气测试仪的结果41mg/100ml,该驾驶员声称只是吃了槟榔
民警随即要求其下车到执法站大厅内做进一步检测。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4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在得知自己的检测结果后,石某便跟民警解释到:称自己当时吃了槟榔,民警告知其吃槟榔是吃不出酒驾的。
最后,石某才道出实情,称自己只喝了2瓶啤酒。此时已是凌晨1点半了,为了石某的安全着想,民警依法将其车辆进行暂扣,并将其一并护送至松桃北下高速,让其休息好了,次日再来做进一步处理。
在对驾驶员作进一步核查时,让民警没想到的是,这名驾驶员石某曾在2013年9月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秀山交警大队处罚过,此次是二次酒驾。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石某处以罚款1500元、拘留10日、同时吊销其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此时,面对处罚,石某懊悔不已。
高速交警提醒:酒驾危害大、成本高,为了你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请勿酒后驾驶,遵守交通法则,安全文明行车。
编辑:应腾
编审: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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