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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吴远杰 本网记者 杨昌鼎)近日,在贵州贵阳就读的大学生江某和同学聚餐后,酒后驾驶共享汽车回校,在面对交警询问时坚称自己刚吃过蛋黄派,而经酒精检测,该男子“坐实“酒驾。目前,他被罚款1000元,记12分,并通报至学校保卫处。
当晚22时50分,贵安执勤交警在对一辆号牌为贵AD56XXX的新能源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驾驶员江某声称,自己刚刚吃了蛋黄派,一点酒都没有喝。但是4分钟后,交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共享汽车回校被民警拦下,并测出他喝过酒,江某称自己刚吃过蛋黄派
经询问,驾驶人江某是大学城某高校学生。据其交代,当晚在大学城美食城吃饭喝了酒,也想着没有几步路就到学校了,抱着侥幸心理,便壮胆驾驶车辆回学校。
目前,交警一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驾驶人江某被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针对江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通报至学生所在学校保卫处。
据了解,贵安新区大学城现有10所高校,常住人口25万余人。目前正值开学季,贵安新区公安交警将持续做好学生报到期间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同时严查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辖区路面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编辑:应腾
编审: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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