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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大综保区如何差异化发展?贵州有了新规划
2019/08/24 作者: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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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力提升开放水平

  统筹两个市场——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推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支持贵安、遵义综合保税区争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及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政策;支持综合保税区争取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政策。支持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推进综合保税区内生产制造的手机、汽车零部件等重点产品从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剔除,便利企业内销;简化海关业务核准手续,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自主备案、合理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

  推动创新创业——除禁止进境的外,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且在区内用于研发的货物、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件,进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支持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在综合保税区发展。综合保税区内新设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企业,经评定符合有关标准的,直接赋予最高信用等级。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进口的医疗器械用于研发、展示的,可不办理相关注册或备案手续。

  推进贸易便利化——对境内入区的不涉出口关税、不涉贸易管制证件、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物品,实施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充分运用智能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模式,简化业务流程,实现综合保税区之间、综合保税区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保税货物点对点直接流转,降低运行成本,提升监管效能,推进综合保税区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货物流转便利化。支持综合保税区申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开展进口汽车保税存储、展示等业务。优化文物及文化艺术品从境外入区监管模式,简化文化艺术品备案程序,实施文物进出境登记审核,促进文物及文化艺术品在综合保税区存储、展示等。

  延伸产业链条——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检测和全球维修业务;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已获批的人用疫苗或体外诊断试剂,允许在具备必要监管查验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内查验。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开展进出口检验认证服务。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航空航天、工程机械、数控机床等再制造业务。从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食品,如需检测的,在抽样后即放行,对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动植物产品的检验项目,实行“先入区、后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后续处置。

  培育新动能新优势——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并逐步实现全省综合保税区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进口专业设备开展软件测试、文化创意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跨境服务贸易。支持综合保税区在经政策评估后,率先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中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的改革试点经验。

资料图:贵阳综合保税区

  大力推进高质量差异化发展

  扶持配套产业——鼓励综合保税区所在地政府优先引进、培育、发展综合保税区主导产业的配套产业链,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经认定的符合综合保税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以及配套产业项目,对其实际发生的设备安装费、厂房租赁费给予支持,属于产业转移的项目,对实际发生的企业搬迁费给予支持;围网区外配套产业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降低物流费用——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享受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集装箱班列、班车和相关集货支持政策;对往来综合保税区货运车辆,综合保税区、保税监管场所、空运口岸、陆运口岸之间点对点保税监管货物的货运车辆,在省内高速公路通行时参照《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给予车辆通行费优惠。

  加大财税支持——统筹现有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贴息、以奖代补、参股等形式用于支持引导培育各综合保税区主导产业、外向型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对设在综合保税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按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拓展融资渠道——积极探索离岸金融、跨境支付、信托、债券等金融创新。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信托计划等债务融资产品,鼓励支持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完善试点管理办法,简化试点申报流程,进一步拓宽外资投资全省的资金渠道。

  创新外汇管理——支持探索建立与内陆综合保税区发展相适应的外汇管理新体制,实现跨境贸易投资、融资便利化。简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办理程序和手续,促进加工贸易发展和转型升级。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设离岸结算账户,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为企业跨境资金运用提供便利。

  保障项目用地——对综合保税区内引进项目以及周边配套产业所需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应保尽保。鼓励工业项目用地实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的供应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区内工业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用途不改变的前提下增加容积率,经核准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综合保税区围网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上下游产业链配套用地建设。

  协同招商引资——支持综合保税区用好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平台,创新保税产业链招商组展模式,在外向型企业招商资源上向综合保税区倾斜,推动综合保税区招商活动精准化、项目化、实物化,根据各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布局,提高资源配置有效性、合理性。

  创新队伍建设——赋予综合保税区更大的干部管理权限,授权综合保税区党工委按规定任免、使用和管理内设机构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建立灵活的绩效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综合保税区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支持综合保税区在外贸人才以及主导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上,采用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

  编辑:应腾

  编审:李柏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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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应腾 主编:应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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