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洪英杰)7月29日-8月1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
7月29日-8月1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贵阳召开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5月至6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6个小组赴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开展检查工作。总体来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决议》要求,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和提升。
截至2018年底,全省地表水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优良,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97.4%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全省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优良,9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平均为97.8%。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9个中心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分别平均为98.4%、75.5%。工业固废治理稳步推进,以乌江、清水江磷化工污染防治为重点,推进开磷、瓮福等重点企业磷污染防治,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67%。
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各级党政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意识不断提高。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成立领导小组,对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十大污染源治理和中心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包干负责。修订并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年度报告制度》《贵州省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评价办法》等,要求各市州、贵安新区和省有关部门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
企业治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逐渐凸显。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头等大事,企业不消灭污染,污染就可能消灭企业,在推进企业环保治理升级的进程中,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和主体意识逐步增强。
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迈上新台阶。越来越多的人关心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自觉履行公民环境保护义务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
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基本形成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省委大生态战略行动,出台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覆盖了水、气、声、渣等环境污染要素。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截止目前,全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已达100余件,基本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覆盖。
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各级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按照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章14件、规范性文件219件。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和司法。建立并完善部门间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联席会议,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检查、环保“利剑”等专项行动,全省共查办环境违法案件2278件。2018年至今,全省法院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076件,审结966件。全省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87件,依法批捕388件521人,起诉1177件1752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立案195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62人。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对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及中央巡视反馈问题认真整改。截至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72个问题已完成66个。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组交办的2688件信访投诉件,办结2683件。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5场标志性战役取得重大进展。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出台《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扬尘专项治理;对火电、水泥、化工等行业进行重点督查治理和技术改造等。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完成18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和1614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取缔网箱养殖;推进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开展省级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消除比例达89.8%。打好净土保卫战方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样品采集、分析测试等工作;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完成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41个;建立全省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并录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地块111块。打好固废治理战方面,实施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完成19个工业园区渣场选址;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实现“全覆盖”;我省长江经济带存在固体废物环境问题的573家企业完成整改;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96座,设计处理能力2.21万吨/日。打好乡村环境整治战方面,投入中央和省级资金5.4亿余元,支持424个行政村开展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垃圾处理为主的环境整治;完成60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现场
同时,《决议》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仍有不足、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及运行水平较低和执法监管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执法检查组因此建议: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加强污染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凝聚法治力量,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编辑:邵梦洋
编审: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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