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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原教导员王作元被“双开”
2019/07/13 作者: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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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 7月13日,记者从黔西南州纪委监委网站获悉,日前,经中共册亨县委批准,册亨县纪委县监委对册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原教导员、政工室原教导员王作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作元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烟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不如实说明违纪违法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高利转贷、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

  王作元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册亨县纪委常委会议、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作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李柏杉 主编:李柏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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