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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脑洞太大!警告标志太随意被罚100元记三分
2019/06/26 作者:杨昌鼎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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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在路中撑开一把伞,伞下就放置了一瓶2L的矿泉水……近日,贵阳遵义路上发生一起轿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现场司机这样设置警告标志。

因为警告标志不在了,车辆发生事故后,司机用一把伞作为警示标志

  “这是你设置的警告标志?只需一阵风,都可以吹走它,其他过往车辆为避让突然吹动的伞,是不是很有可能发生二次事故?再因这个发生事故,算谁的?”看到这个警告标志,前来处理事故的贵阳市交管局南明区分局二中队民警询问司机王某某。“我的三脚架上次洗车弄丢了。”司机王某某尴尬的笑了笑。

  围观市民看了设置的“警告标志”,听到交警如此询问驾驶员,也发出一阵“纯属娱乐”的哄笑。

  如此随意的“警告标志”,不仅起不到警告警示作用,反而徒增交通安全隐患,驾驶员王某某的行为已违反我国的交通安全第五十二条及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事故现场勘验完毕,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00元记3分的处罚,王某某也意识到自己错误,表示自己也会去备好三角架。

编辑:李柏杉 主编:李柏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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