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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6案19人
2019/06/25 作者:本网记者 张玥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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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张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加强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5日上午,按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市禁毒委的统一部署,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法庭依法集中宣判涉毒犯罪案件6案19人,其中依法判处死刑2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人,无期徒刑5人,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0人。近200名群众到庭参加了旁听。

集中宣判现场

  被告人李其帅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6558.1克,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陶开进贩卖毒品海洛因4067.1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元龙贩卖毒品海洛因1893.03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何超从云南购买毒品海洛因675.6克、甲基苯丙胺973.94克后邮寄回贵阳进行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据悉,本月贵阳市法院共对涉毒犯罪案件33案50人进行了公开宣判。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并适时采用集中宣判等形式,提高全民识毒、防毒和拒毒的意识,形成全民禁毒的大宣传格局,为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而努力。

编辑:赵曌 主编:赵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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