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3月22日晚上21时17分许,一辆正常行驶在道路上的机动车,其行车记录仪完整的记录下一起交通违法行为。
对车主黄某处以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决定,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通过该热心市民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中见其在龙泉苑街与金源街交叉路口准备左转时正前方一辆五菱宏光面包塞满了人,见状市民驱车跟随其后,该面包车在行驶一段距离后就靠边停下。
21时30分左右,该市民立即向贵阳市交管局观山湖区分局反映了面包车超员的事件,并愿意提供行车记录仪录像视频。
3月29日,热心市民将视频提供至该分局,根据该段视频观山湖区交警立即展开调查,对当日沿线的道路监控进行调取,并对超员面包车行驶轨迹进行了取证。随即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车主,并与其约定于4月1日到该分局配合调查该事宜。
4月1日14时,车主黄某到贵阳市交管局观山湖区分局对该事件进行了说明,称当时为员工聚餐并没有超载,几经周旋后民警让其观看举报录像并告知其已对当日行驶的所有道路监控进行了取证,在证据面前黄某承认了当日超员的事实。黄某所驾驶的面包车核载五人,实载七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对车主黄某处以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决定,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庆幸的是此次违法行为没有酿成血的教训,公安交管部门呼吁广大的驾驶者与乘车人,不要抱有一丝侥幸心理,毕竟生命没有返途,为了您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要超员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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