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近日,记者从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网站获悉,3月27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贵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贵州省安委办、省应急厅集中约谈了今年以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存在典型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地区负责人。
约谈指出,今年以来,贵州省先后发生3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1月1日,毕节市金沙县沙土镇振兴社区诚才养生店发生火灾,火灾共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3月3日,遵义市正安县一烧烤店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3月11日,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老鹰山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另外,3月19日,遵义市绥阳县发生一起道路交通运输事故(事故性质正在调查中),造成4人死亡。3月21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局第六执法指导组会同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对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明泥湾磷矿开展专项执法,发现该矿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运输设备运送人员入井的重大安全隐患且企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等典型违法行为。
约谈指出,近期贵州省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违法行为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生产经营单位政治意识不强,未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未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风险防范措施没有真正落实等突出问题。要依法严肃追责,严肃追究企业法律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监管及领导责任不落实情况。特别是对顶风违法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一律顶格处罚,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约谈指出,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部署安排,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肃认真抓好整改,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再次发生。
约谈强调,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在监管执法中发现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坚决抓好整改。要压紧压实企业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企业法人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整改方案和落实情况要报监管部门审批。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盯死看牢企业整改,逐个建立台账并核查反馈销案,较真碰硬进行监管执法,坚决防止监管缺位。地方党委政府要加强统筹指导督促,市县政府和安委办要按时组织整改评估并报备,确保整改到位。
约谈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今年以来特别是近期省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排查整改。
约谈会上,金沙县、正安县、绥阳县、汇川区、开阳县政府负责人,以及遵义市杨超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分别对事故或违法行为进行陈述说明,并提出下一步拟采取的整改措施。毕节市、遵义市、贵阳市安委办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
3月17日,针对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城县老鹰山煤矿“3.11”较大冒顶事故,贵州省安委办发布通知对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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