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据黔西南州纪委监委网站消息,近日,黔西南州普安县通报3起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旨在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教,推动各项扶贫政策精准落地,杜绝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白沙乡白沙社区党支部书记冯峰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的问题。冯峰在任白沙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未严格按照精准扶贫退出程序开展工作,导致不具备脱贫条件的肖某某、瞿某某户被作为脱贫户退出精准扶贫系统。2018年2月7日,省交叉检查组认定肖某某、瞿某某户为错退。2018年12月冯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兴中镇副镇长郑松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1997年12月至2014年3月,郑松在原窝沿乡工作期间,作为原窝沿乡坪桥村分管领导,危房改造的政府包保人,对坪桥村原村主任郭某某户分别于2009年、2013年两次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违规获取2.23万元危房改造补助金的行为,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2018年12月,郑松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普安县南湖街道南湖社区西门组组长方林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南湖社区西门组城低保对象徐某某2013年11月死亡,方林未按工作职责要求将徐某某死亡信息上报社区居委会,导致南湖街道社会事务办继续发放徐某某低保金至2017年11月,造成国家低保金流失1.571万元。2018年12月,方林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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