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提升电瓶、摩托车等骑行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公共道路交通安全,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已连续数月坚持不懈的开展“三车”治理工作,从“源头”进行教育和宣传工作,严格把好整治关,如今在辖区内很多电瓶、摩托车已经按规定车道行驶,文明交通秩序井然。
3月27日,记者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获悉,开展专项整治以来,观山湖区交警共处罚电瓶车违法行为13510起,摩托车违法行为594起,暂扣电瓶车216台,暂扣摩托车149台。违规电瓶车、摩托车车主调查统计显示,大部分为配送行业骑行人员。
为使安全隐患能从源头得到全面遏制,观山湖区分局通过覆盖性走访辖区内配送行业网点,组织配送行业负责人及配送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学习。
3月25日起,观山湖区分局针对辖区内配送行业制作了公示牌,内容涵盖企业负责人、职责、车辆数(电瓶车、摩托车数量)、配送人员人数、每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情况和《快递送餐行业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同时,观山湖区分局公布举报电话(0851—84721100),只要市民发现观山湖区配送行业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取证以后报至分局作出后续核实处理。
通过以上多项综合严格整治措施,极大的推进了安全骑行电瓶、摩托车等,确保道路交通参与者安规行驶、文明骑行。
延伸阅读:
电瓶车违法行为最多的是违规载人和非法加装设施。根据《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中第十八条第(8)项驾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第十九条第(5)项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管理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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