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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职业看,在酒驾人员中,在公司企业工作的人员居多,共有3669人,占58.13%;其次是个体经营者,共有1935人,占30.66%;无固定职业者共有662人,占10.49%,其他职业从业人员46人,占0.73%。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企业工作和从事个体经营者占88.79%,在酒驾人员中占据了绝大部分比例。
从案发地点看,中环路、百花大道、北京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朝阳洞路与玉厂路交叉口、碧海南路与观山西路交叉口、三桥立交、上坝路与花溪大道交叉口、西南环线与南站路交叉口、新寨路与笔山路交叉口、航天大道与龙广路交叉口是查处酒驾案件最多的地点。
这些地点大多处于城郊结合部,是重要的进出城通道,夜间车流量较大。其次也正是因为处于城郊结合部这样特殊的地理位置,很多驾驶人认为交警不会在这些地方开展酒驾查缉行动,抱有侥幸心理,造成了酒驾行为的发生。
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驾驶证记12分
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1000元罚款。
饮酒后驾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车
10日以下拘留
2000元罚款
吊销驾驶证
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约束至酒醒
吊销驾驶证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追究刑事责任。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15日拘留
5000元罚款
吊销驾驶证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追究刑事责任
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追究刑事责任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
酒驾理解误区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七: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误区八:辩称停车后下车喝的酒就无法认定?
一些驾驶员饮酒后侥幸驾车途中发现民警在前方设卡检查,按照民警指挥手势靠边停车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酒瓶,故意喝几口,谎称是刚才停车后喝的,以此来逃避处罚……根据公安部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所以,请打消饮酒侥幸驾驶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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