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曜)3月13日,多彩贵州网记者从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人民大道北段沿线两家建筑施工单位因不文明施工,被分别处以了罚款2万元和1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月6日,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对人民大道在建工地及工地周边市容进行检查时发现,人民大道黔灵东路交叉口及人民大道永乐路交叉口地下通道未围场施工,地下通道内存在倾倒建筑垃圾问题。
整改前
现场取证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两家建设单位负责人,要求立即整改,并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贵阳市建设工地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分别对两家单位各作出罚款2万元和1万元的行政处罚。经复查,两家单位现已整改完毕。
下一步,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大队将按照“提前介入、严格管理、服务群众”的要求,将人民大道纳入日常巡查路段,加强对建设单位、属地管理责任单位的督查,确保人民大道建设文明施工、周边市容整洁有序。
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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